近日,湖南省宜章法院发布了一篇文章《伪造转币截图,骗取他人现金,判了!》,讲述了一个使用伪造的虚拟货币转账截图骗取买家资金的案例,这是币圈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法,刘律写此篇小文进行简要分析。
一、案件背景
2023年11月,小白在网上得知小钟从事收购U币的业务(USDT,泰达币),于是便通过微信联系,双方约定小白向小钟购买10181个USDT,价格为73000元,交易方式为线下当面交易。
在双方到达约定地点后,小白收取了小钟73000元的现金,同时操作虚拟货币转账,将转币的截图发到小钟的微信上,便立即离开。之后小钟一直没有收到U才发觉被骗,原来小白发过去的截图是伪造的(P的)。
小钟报警后,警方在3天后抓获了小白。经法院审理,小白构成诈骗罪被判处3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二、虚拟货币交易到底合法吗?
宜章法院的案例中算是币圈比较原始的行骗手段,小钟被骗的是人民币,小白的行为当然构成诈骗罪;如果换一个场景:小钟将虚拟货币转给小白后,小白使用P的人民币转账截图来行骗,还构成犯罪吗?再进一步说,在我国虚拟货币交易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是小白骗取小钟虚拟货币案件,在当下的一些公安机关还真有可能是不被立案受理的,即使被骗的是BTC、ETH、USDT等主流虚拟货币。但是根据当下主流的司法实务,在刑事司法中,对于主流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已经被司法机关所认可,有大量的涉虚拟货币类刑事案件中涉案虚拟货币被第三方处置公司境外变现后,司法机关就将变现的人民币作为涉案金额进行认定,此举已经证明至少在刑事案件中,主流虚拟货币是具有财产属性且被司法机关所认可的。那么,小钟的USDT被小白骗取后,完全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受理立案,且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
对于第二、第三个问题,“9.24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明确予以了释明:“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也就是说公民是可以投资虚拟货币及其衍生品的,但是损失自担(虽然有个前提条件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但是实务中司法机关基本都认定虚拟货币交易存在极大风险,都是违背公序良俗);只有虚拟货币投资行为危及到国家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时,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公民的交易体量很难达到这个标准的),才可能违法犯罪。此外,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监管文件明确禁止买卖虚拟货币。
总结一下就是一般情形下的虚拟货币买卖不违法,但是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虚拟货币交易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然中国大陆地区不保护虚拟货币交易,那么公民在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中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大家可以充分吸取文章开头小钟的教训,在线上交易就不必细说了。线下交易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最好是熟人交易,接收虚拟货币的一方最好是先让对方转一个U,确定能收到后再开始交易;在没有全部收到虚拟货币之前不能让对方离开;此外,交易双方最好不要只一个人,有同伴的要对交易过程录音录像、最好不要在僻静的地方(如郊外小树林、酒店房间等)交易等等。
总之,对于公民合法持有的虚拟货币,尤其是主流虚拟货币,其当然具有财产属性,也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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